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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示
日期:2026-08-19

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根据《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我司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上限予以公示。

我司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正常履约情形下的综合融资成本各息费项目均按规定折算为年化水平,且加总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我司开展的个人贷款业务中,借款人正常履约情形下的综合融资成本上限为年化24%。

本公示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相关事项发生变动的,我司将另行公示。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