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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经交银国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信”)减少交银国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信私募”)注册资本有关事项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交银国信于2025年8月29日出具股东决定,将交银国信私募注册资本由18亿元减少至15亿元。交银国信私募注册资本减少后,唯一股东仍为交银国信,出资额为15亿元,出资比例仍为100%,出资方式仍为货币。
二、交易对手情况
名称:交银国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李艳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楼3楼313室
注册资本:18亿元(本次减资后为15亿元)
关联关系:交银国信的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
按照每1元实缴出资对应1元的价格进行减资。
四、关联交易金额
交银国信减少对交易对手的3亿元实缴出资,减资金额3亿元。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减资事项,经交银国信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交银国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交银国信独立董事对本减资事项发表了独立书面意见,同意本减资事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