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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之【以案说险——有温度的金融服务 护航幸福晚年】
随着手机银行、线上支付等互联网金融的普及,金融诈骗的花样也不断翻新。一些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老年群体对社会新鲜事物不够了解的特点对其进行诱骗,不少老人因一时失察造成了不必要的财物损失。作为子女,除了自己注意防范金融诈骗外,也应积极主动向家中老人传递防诈骗知识,为我们敬爱的长辈筑起防诈骗的知识围墙。
以案说险 |
案情简介:2020年春节前夕一名老年消费者在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转账业务,老人告知收款方为某投资咨询公司,这引起了该银行工作人员的警觉。银行工作人员耐心劝说老人,并拨打电话核实该公司资质,对方得知是银行来电后,匆匆挂断电话。原来,老人前不久在网上看到该投资公司广告,只要交纳2000元会费,便可享受炒股指导,并承诺高额回报20%以上。在工作人员和子女的轮番劝解下,老人终于打消了念头。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该名老年消费者是遭遇了非法金融广告诈骗。广告活动与消费者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8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第28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正常来说,金融产品的广告应当和-般产品的广告一样,充分保护客户利益,充分揭示金融产品特点属性和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或夸大产品收益。但是,实务中,经常存在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平台投放非法金融广告,误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户品和服务,甚至通过吸引眼球的广告内容诱骗金融消费者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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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在日常生活中,长留警惕之心。切勿随便在外来网站上填写私人信息,如银行卡账号、密码等;切勿轻信不法分子的言论,例如共享屏幕等。
认准正规金融机构
面对来路不明的电话、短信、微信发布非法金融广告,切莫轻易相信,与家人朋友多沟通,或是向正规的金融机构咨询,也可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理性投资,莫贪小便宜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只赚不赔的生意,越是承诺高收益越要警惕高风险,理性投资、理性消费就不会给骗子可乘之机。
及时报案,挽回损失
一旦遭遇非法金融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留存证据,争取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