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宣传系列之【知权利、明责任、防风险

 

² 保障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

一、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二、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四、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五、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七、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八、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² 明确金融消费者应承担的责任

一、为自己的决策承担责任金融消费者在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应当为自己的决策承担责任,自享收益,自担风险。

二、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验证码等信息责任不要向任何人透露银行向自己发送的验证码、信用卡背后的安全码;

三、不点击短信、网络聊天工具或网站中的可疑链接,不登录非法网站,慎扫不明来历的二维码;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不借给他人使用,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五、谨慎取款和消费,不要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

六、妥善设置银行卡密码,不使用同一数字、生日、身份证号码等容易被猜测的简单密码,不将银行卡密码作为其他网站、APP的密码,多张银行卡不使用同一密码,并定期更改银行卡密码。

 

² 提醒金融消费者注意防范风险

为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套路”营销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作出四项提示:

一、警惕隐瞒风险、模糊费用等虚假宣传“套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购买金融产品。

二、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借贷有成本,应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

三、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等重要环节,选择合理合法途径维权。

四、警惕“债事服务”等名义的诈骗侵害,正确看待、依法解决债务问题。不被“解债上岸”等说辞迷惑,防范打着债务化解名义的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的二次侵害。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举报。